湘建協[2016]18號
各市、州建筑業協會,各有關單位
為激勵建設施工企業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質量管理,推動我省建設工程質量水平不斷提高,根據《湖南省優質工程評選辦法》(湘建協[2016]16號),我會決定組織開展2015-2016年度第二批 “湖南省優質工程”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工程范圍、數量及時間
(一)凡符合申報條件的,竣工驗收備案日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的建設工程均可申報。
(二)同一施工企業可申報省內建設工程不超過5個,有省外工程參評的不超過6個,各市、州申報工程建議推薦數量詳見附件1。
(三)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報程序和申報資料
(一)申報省優工程時,根據工程監管部門和工程地點不同,分別按以下程序申報:
1、受市州、縣質監站監管的工程,申報資料報相應市州建筑業協會,由市州建筑業協會負責推薦。
2、受省質安監總站直屬站監管的工程,申報資料報湖南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總站,由省質安監總站負責推薦。
3、我省建設施工企業在省外施工的工程直接向我會申報。
(二)申報省優質工程需提供以下資料:
1、推薦單位推薦函和《2015-2016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優質工程申報工程匯總表》各1份。
2、《2015-2016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優質工程申報表》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備案表、消防驗收資料(消防驗收意見書或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號和驗證碼)復印件各1份。
3、已開展優質結構評選的地區,提供優質結構證明文件復印件。
4、聯合申報的提供聯合承包合同復印件,有參建單位的提供分包合同和所分包的分部工程質量證明文件復印件。
5、能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局部質量情況的彩照4-6張,并附簡短文字說明。
6、省外工程提供獲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稱號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申報資料要求:
1、申報資料為復印件的,由推薦部門核對原件后,簽署“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和經辦人姓名,并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推薦多個項目的,須明確推薦順序,提供《湖南省優質工程申報項目匯總表》Excel電子版本時要確保內容準備無誤。
三、申報和推薦工作要求
(一)嚴格遵守《湖南省優質工程和湖南省建設工程芙蓉獎評選工作紀律規定》。
(二)各推薦部門要堅持原則,主動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的指導和監督,推薦的參評工程須在當地公開媒體公示不少于7天,推薦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我會確定的建議推薦數。
(三)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控制申報數量,對超數量申報的,我會將退回該企業所有申報資料,待企業自查后重新申報。
四、工程評選程序
申報工程經推薦單位初審、推薦,我會受理資料、組織專家審核資料、復查現場、評審、上網公示無誤的即評為2015-2016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優質工程”。
聯系人:尹浩捷 黃高明
聯系電話: 0731-89902859
地 址:長沙市雨花區時代陽光大道369號融程領秀佳園1棟3單元17層1707、1708室
郵 編:410116
附件:
1、2015-2016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優質工程建議推薦數量表;
2、2015-2016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優質工程申報表;
3、2015-2016年度第二批湖南省優質工程申報工程匯總表
1-3附件點擊下載:/uploadfile/201612/2/1117299741.doc
衡陽市城鄉建設協會咨詢電話:18692006688 肖主任
湖南省建筑業協會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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