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互認。制定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和共享平臺,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做好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使用。登記機關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及變更、注銷等信息及時傳輸至信息共享平臺;暫不具備聯網共享條件的,登記機關限時提供上述信息。對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在各自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采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后,統計機構在完成統計調查任務后,要及時依法將涉及企業的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信息共享平臺。健全部門間信息查詢、核實制度。
(三)做好登記模式轉換銜接工作。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企業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登記機關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計機構等單位開放共享。沒有發放和已經取消統計登記證的地方通過與統計機構信息共享的方式做好銜接。
(四)推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廣泛應用。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應用。
(五)加強辦事窗口能力建設。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系統加強業務培訓,使辦事窗口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提高服務效率。加快辦事窗口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加強辦事窗口人員力量和績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對人評議評價制度,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能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按照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把改革工作做扎實、做到位。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中落實不到位、銜接不順暢等問題,要在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認真研究、一并解決。工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法制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協同配合,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對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及時按程序修訂和完善。
(二)加強督促檢查。相關部門要組織聯合督導,有針對性地對改革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國務院適時組織專項督查。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對工作積極主動、成效明顯的予以表揚和激勵,對落實不力、延誤改革進程的要嚴肅問責。
(三)加強宣傳引導。相關部門要對改革政策進行全面準確解讀,對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加以推廣,對相關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解答和回應,讓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推動改革落地見效的良好氛圍。
各地區、各部門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6月30日